威海市總工會(簡稱市總工會)是全市各級總工會和市級各產業工會的領導機關,是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,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,是會員和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。
市總工會要切實增強工會組織和工會工作的政治性、先進性、群眾性,有效克服“機關化、行政化、貴族化、娛樂化”現象,進一步聚焦黨政中心工作,聚焦維權基本職責,顯著提高我市工會服務大局、服務職工的能力和水平。
(一)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工運方針,按照市委和上級工會的工作部署,圍繞全市工作大局,貫徹執行全市工會代表大會和全委會確定的任務和作出的決議,領導全市工會工作。
(二)貫徹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,加強對廣大職工的思想政治引領,承擔引導廣大職工聽黨話、跟黨走的政治任務;教育廣大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,弘揚勞動精神、勞模精神、工匠精神,不斷發展工人階級先進性。
(三)對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,向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級工會提出意見和建議;參與擬訂全市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、措施、制度和法規草案;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。
(四)負責維護職工合法權益;負責指導全市工會組織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、民主決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工作,健全平等協商、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障機制;參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勞動關系,維護職工隊伍穩定;負責職工幫扶救助和服務工作。
(五)負責指導職工開展群眾性勞動和技能競賽等活動;根據市政府委托,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培養、評選、表彰和管理工作;做好全國“五一”勞動獎章、獎狀和省“富民興魯”勞動獎章、獎狀獲得者的推薦、評選、表彰、管理和服務工作。
(六)指導各級工會做好勞動關系領域社會組織的政治引領、示范帶動和聯系服務工作;按照法定程序有序承接政府部門轉移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。
(七)協助各區市黨委和市直有關部門(單位)黨組織管理下一級工會的領導班子;負責制定工會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;加強工會理論政策研究;推進工會網上工作平臺體系建設,加強網上服務職工功能、網絡宣傳和輿論引導。
(八)負責全市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、審查、審計工作。
(九)負責全市工會對外交流工作,發展同各國家各地區工會的友好關系。承擔上級工會安排的來訪或出訪的外事任務。
(十)承辦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級總工會交辦的其他事項。